2008年工业企业是否还提取职工福利费?

2008年工业企业是否还提取职工福利费?
  • 08年不再提福利费,如发生据实在管理费用里列支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264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 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做好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推进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二、关于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的组织实施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集团的具体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规定调整、修订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新旧财务制度实现顺利转换。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 不提!
  • 集体企业破产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办法: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在《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规定,破产企业欠费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无法完全清偿欠费的部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

  • 一、凡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破产企业名单的国有工业企业职工,不论是否属于111个试点城市,均可执行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二、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应以法院宣告破产之日为限,在此之前距法定退休年龄相差5年的,方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养老金。三、办理破产企业...

  • 在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之中,该《条例》第十七条第八项规定 “企业有权在作好定员、定额的基础上,通过公开考评,择优上岗,实行合理劳动组合。对富余人员,企业可以采取发展第三产业、厂内转岗培训、提前退出岗位休养以及其他方式安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厂...

  • 第一百五十一条 企业董事、经理或者其他负责人违反对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在民事责任履行完毕之前不得进行高消费和投资活动;自破产案件终结之日...

  •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测算,研究制定调整办法。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提高统筹层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在2008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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