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如何做账? 新准则与会计处理 新准则与会计处理 房地产财务与纳税筹划

开办费如何做账? 新准则与会计处理 新准则与会计处理 房地产财务与纳税筹划
  • 答:1、开办费在会计处理时,新准则下是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列支的。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纳税处理时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从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低于3年的期限内摊销,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 新准则下,“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开办费,其内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开办费不再通过摊销处理,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新准则进行开办费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在筹建期间从被批准筹建之日...

  •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新会计准则开办...

  • 企业在筹备阶段产生的开办费用,比如员工薪资、办公支出、培训成本、差旅开支、印刷费用、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等,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同时,相应的支付动作则需通过“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记录。这一做法的核心在于明确区分筹备期间的费用与日常运营的开支。筹备...

  • 1. **费用化处理**:过去,开办费被视为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新准则改变了这一做法,明确开办费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 **资产负债表调整**:新资产负债表不再单独反映“开办费”项目,这意味着开办费信息不再公开披露。3. **会计科目归属**: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

  •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原规定在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然而,新税法对此没有具体表述。2008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解答了关于“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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