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的成功条件包括哪些

纳税筹划的成功条件包括哪些
  • 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划清税收筹划、避税以及偷税的界限
    在税收筹划实践中,有的纳税人往往因为筹划不当构成避税,被税务机关按规定调整应纳税金额,未能达到节税目的;有的纳税人则因筹划失误形成偷税,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目的,反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制裁。因此,要有效开展筹划,首先必须正确区分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
    1、偷税。我国税收征管法解释:“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我国刑法对偷税罪也有类似的解释,并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从以上法律解释可以看到,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采用这种行为来获取经济利益,其结果必然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2、避税。对于避税的解释国际上尚无统一定论。按国际财政文献局的说法,避税是指个人或企业以合法手段,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漏洞或其他不足来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我国学者张中秀在《避税与反避税全书》(1994年版)中写道:“避税是指纳税人针对税法不完善及各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的税收缺陷,回避纳税义务的活动。”上述说法的共同一点就是:避税行为尽管不违法,但往往与税收立法者的意图相违背。避税最常见、最一般手法是利用“避税港”(指一些无税收负担或税负极低的特别区域)虚设经营机构或场所转移收入、转移利润,以及利用关联企业的交易通过转让定价转移收入、转移利润,实现避税。由于通常意义上的避税行为有悖税法精神,也可以说是对税法的歪曲或滥用,故世界上多数国家对这种行为采取不接受或拒绝的态度,一般针对较突出的避税行为,通过单独制定法规或在有关税法中制定特别的条款来加以反对,我国也采取这种立场与做法。如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中都有关联方交易的纳税规定,另外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制定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等单项法规。
    3、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就其目的和结果而言,常被称为节税。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纳税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美国学者W?B?梅格斯博士认为:“人们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对税收筹划一般国家都采取接受的态度,如荷兰议会和法院就承认:纳税人有采用“可接受的方法”,用正常的途径来“节税”的自由,其特征是用合法的策略减少纳税义务。这些表述说明,税收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从更深一层理解,税收的经济职能还必须依赖于税收筹划才能得以实现。税收筹划的例子在实践中也随处可见,如甲级卷烟原消费税税率为45%,后调高至50%,有家企业便迅速调整生产结构,减少甲级烟生产量而增加丙级烟生产量,结果减轻了总体税负,增加了经济效益,这就是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案例。又如,国家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制定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有的老企业根据这项政策引导,陶汰落后产业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这无疑也是税收筹划。
    总之,从国家的财政角度看,虽然偷税、避税、税收筹划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各种减少的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从理论上说,偷税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且具有事后性;避税和税收筹划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特征,但两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税获得的利益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税收筹划则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顺应立法意图的。
    二、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
    税收筹划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税收筹划必须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筹划前期工作。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在我国熟悉税法的执法环境非常重要。要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从宪法和现行法律规定中弄清什么是“合理和合法”。税务机关的征税和司法机关对税务案件的审理,都必须以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现行法律为依据。因此,对“合理和合法”,首先要从宪法和法律规定上去理解。
    另一方面,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受理和审判税务案件中,具体了解行政和司法机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对“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因此,税收筹划人员应从税法执行中仔细了解有代表性的案例来把握执法界限,并将其用于税收筹划的实施过程中。
    三、准确把握税收筹划的尺度
    (一)税收筹划不应只是税收筹划人员“孤军奋战”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和制约。但总括来讲,成就税收筹划的充分条件不外乎三个方面,即“天时、地利、人和”。“天时”是指税收政策为税收筹划创造的空间:“地利”是指所在地方的税收政策和税收观念对税收筹划提供的环境支持:“人和”是指税收筹划人员的税收政策水平和内外相关人员关系的协调。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不仅仅是税收筹划人员、财务部门的事,也应是企业其他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事,需要企业所有部门、所有人员步调一致,共同行动,才能完成。所以,税收筹划不应只是税收筹划人员的孤立筹划、“闭门造车”,而应与其他部门、其他人员沟通和协调,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税收筹划人员还应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在某些模糊或新生事物处理上及时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与此同时,还能尽早获取国家对相关税收政策调整或新政策出台的信息,及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税收筹划不应忽视非税利益
    税收筹划主要分析的是涉税利益,一般情况下对非税利益分析不够重视,而纳税人所关心的不仅仅是涉税利益,还关心非税利益。因此,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重视分析对纳税人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结构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不能过分看重涉税利益而忽视重要的非税利益。对涉税利益较大但非税利益较小甚至有损的税收筹划方案要避免使用,对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都较小的税收筹划方案要少用或不用,对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都较大的税收筹划方案要多用、快用。
    (三)税收筹划不应忽略享用税收优惠政策潜在的机会成本
    当前,我国税制正处于日趋完善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比较频繁,所以,对优惠政策的享用需要充分考虑机会成本问题。税务筹划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筹划时花费的时间、精力、财力,较为直观,一般会予以考虑。隐性成本即机会成本,是指企业因采用拟定的税务筹划方案,从事某项经营、生产某种产品而不能从事其他经营、生产其他产品放弃的潜在收益,一般容易被忽视。如果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很短,企业为了享用这种优惠,必须对原有经营结构做大的调整,则企业付出的机会成本就会很大。并且,很多税收优惠有期限限制,一些没有期限限制的优惠政策,存在随时修改的可能性,因此,都存在机会成本问题。企业在筹划时,需认真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判断经济上是否可行、必要,能否给企业带来纯经济效益的增加,只有税务筹划的显性成本加隐性成本低于筹划收益时,方案才可行,否则应放弃筹划。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务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点:企业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企业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的权益。
    (四)税收筹划不应忽视涉税风险
    税收筹划一般需要在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安排。由于经济环境及其他考虑变数错综复杂,且常常有些非主观所左右的事件发生,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带有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因此,筹划中运用风险分析原理,充分考虑不同节税方案的风险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实中,有些筹划方案制订当时很完美,但其一般仅仅是立足当前的,长期看则蕴含着较大的风险性,如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可能调整税法、开征新税种、减少部分税收优惠等,所以,企业税务筹划时,必须充分考虑隐藏的涉税风险,采取措施分散风险,使风险适当地均衡,化险为夷,趋利避害,争取更大的税收收益。
    四、聘用专业的税收筹划专家
    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精通税法、会计、投资、金融、贸易等专业知识,专业性、综合性较强。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早已成为一个成熟、稳定的行业,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在香港,税务代理主要是帮助纳税人做税务计划,税务计划大多数是帮助纳税人做税务筹划。从美国税务咨询来说,最为看好的是税收筹划,这也是获利最多、发展前途最广的工作。而跨国公司对税收筹划尤为重视,不少跨国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税务部,高薪聘请专业人士,每年用在税收筹划上的支出相当可观。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已在逐步开展税收筹划业务,凭借他们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广泛的信息渠道等优势,可以增加企业税收筹划的成功概率。
  • 成功要遵循这三个原则(一)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事前筹划的原则。
    (三)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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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例】某水泥厂生产325#、425#、525#水泥,在熟料生产过程中,由于掺杂废
    渣熟料达不到30%的标准,而放弃生产和销售低标号水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
    策。该单位全年生产425#以下水泥熟料150万吨,销售收入20 000万元,其增值税账面
    税收负担率约为8%左右。至目前该单位未进行过避税筹划,每年缴纳的增值税额约为:
    应缴纳增值税额=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税收负担率
    =20 000 ×8%
    =1 600 (万元)
    那么,该公司如何进行避税筹划,从而降低税负呢?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
    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下同)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
    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为了达到30%的要求,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建议该公司按照如下步骤进行避税筹划:
    第一步:由技术部门出面请省级地质部门做地质勘探并出具报告,说明该水泥厂石灰石成品
    率最高只有70%,其余30%为废石。
    第二步:水泥厂继续使用矿山石灰石,只是统计分开,其中70%为石灰石, 30%为废渣。
    第三步:工厂继续使用废渣,废渣作为助燃剂或其他配料。
    通过以上三个步骤,致使熟料生产中废渣比例达到30%,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征即退。
  • 纳税筹划成功的条件:
    吃透税法,了解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
    财税、财务经验丰富,能够应对各种企业税务难题。
    有着深度资源优势,也就是说跟政府园区达成战略合作。
  • 一、划清税收筹划、避税以及偷税的界限。1、偷税。2、避税。3、税收筹划。
    二、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
    三、准确把握税收筹划的尺度。
    (一)税收筹划不应只是税收筹划人员“孤军奋战”。
    (二)税收筹划不应忽视非税利益。
    (三)税收筹划不应忽略享用税收优惠政策潜在的机会成本。
    (四)税收筹划不应忽视涉税风险。
    四、聘用专业的税收筹划专家。
    (阳光财税网)
  • 1.减税含义
    减税是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减税也可以是国家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照顾措施,或出于政策需要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奖励措施。与免税一样,减税也是贯彻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政策的经济手段。如:我国对遭受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的企业在一定时期给予减征一定税收的待遇,就是属于税收照顾性质的减税。又如:我国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以三废材料为主要原料进行再循环生产的企业给予减税待遇,就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科技、产业和环保等政策所给予企业税收鼓励性质的减税。
    在各国税法里,减税鼓励规定也是随处可见,是各国税收制度的又一个组成部分,是采用减税技术进行纳税筹划的合法的、合理的依据。
    2.纳税筹划的减税技术
    ①减税技术概念
    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与缴纳全额税收相比,减征的税收越多,节税的效果也就越好。
    一般而言,尽管减税实质上也相当于财政补贴,但各国也有两类不同减税方法:一类是出于税收照顾目的的减税,比如: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的减税,这类减税是一种税收照顾,是国家对纳税人由于各种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财务损失进行财务的补偿;另一类是出于税收奖励目的的减税,比如:产品出口企业、高科技企业、再循环生产企业等的减税,这类减税是一种税收奖励,是国家对纳税人贯彻国家政策的财务奖励。纳税筹划的减税技术主要是合法和合理地利用国家奖励性减税政策而节减税收的技术。
    ②减税技术的特点
    A.绝对节税。减税技术运用的是绝对节税原理,直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是属于绝对节税范围。
    B.技术简便。减税技术无需利用数理、统计等方面的知识,只要通过简单的计算就能大致知道可以节减多少税收,从技术上来说非常简单。
    C.适用范围较小。减税仍是对特定纳税人、征税对象及情况的减免,而这些条件不是每个纳税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满足的,比如:必须是一个满足产品出口企业条件的企业。因此,减税技术仍然是一种不能普遍运用、适用范围较小的纳税筹划技术手段。
    D.具有一定风险性。能够运用减税技术的企业投资、经营或个人活动,往往有一些是被认为是投资收益低和高风险的地区、行业、项目和行为,从事这类投资、经营或个人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比如:投资利用三废进行循环再生产的企业就有一定的风险性,其投资收益难以预测。
    3.减税技术要旨
    ①尽量争取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减税待遇,争取尽可能多的税种获得减税待遇,争取减征更多的税收。与缴纳税收相比,减征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获得减征待遇的税种越多,减征的税收越多,节减的税收也越多。
    ②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减税期越低,节税效果越好。与按正常税率缴纳税收相比,减征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而使减税期最长化能使节税最大化。
    例如:A、B、C 、D 四个国家公司所得税的普通税率基本相同,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A国企业生产的商品90%以上出口到世界各国,A国对该公司所得是按普通税率征税;B国出于鼓励外向型企业发展的目的,对此类企业减征30%的所得税,减税期为5年;C国对此类企业有减征50%,减税期为3年的规定;D国对此类企业则有减征40%所得税,而且没有减税期限的规定。打算长期经营此项业务的企业,完全可以考虑把公司或其子公司搬到D国去,从而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它节减的税收最大化。
    减税是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
    筹划思路:减税实质上也相当于财政补贴,但各国也有两类不同减税方法:
    一类是出于税收照顾目的的减税,比如: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的减税,这类减税是一种税收照顾,是国家对纳税人由于各种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财务损失进行财务的补偿;
    另一类是出于税收奖励目的的减税,比如:产品出口企业、高科技企业、再循环生产企业等的减税,这类减税是一种税收奖励,是国家对纳税人贯彻国家政策的财务奖励。纳税筹划的减税技术主要是合法和合理地利用国家奖励性减税政策而节减税收的技术。
  • 成功的纳税筹划方案,需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对税法的深刻理解必不可少,要准确把握其精神内涵。其次,筹划应建立在企业战略的基础上,确保与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在中短期筹划中,企业重构业务模式或转变收入实现方式,往往能有效降低税收成本,实现财务优化。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企图偏离税收基本原则的筹划,...

  • 税收筹划的实施需要满足两个关键前提:一是完善的税收法治体系,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明确的减税政策支持,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的税收优惠。税收筹划主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利用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来降低应纳税额。减税可分为照顾性和奖励性两种。照顾性减税是对特殊困难群体或地区的财务补...

  • 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的形式 创造条件适用优惠政策 五 会计政策筹划法 分摊筹划法 无形资产摊销、待摊销费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间接费用分配。会计估计筹划法 有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些项目不能准确计算,而只能加以估计,因此,在会计核...

  •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业务一经发生,纳税义务也就跟着而来,此时作筹划,无非就是改变原有的一些单证 ,业务...

  • 主要包括:一是合法性分析: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对设计的方案首先要进行合法性分析,规避法律风险;二是可行性分析:税收筹划的实施,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企业必须对方案的可行性做出评估,这种评估包括实施时间的选择,人员素质以及未来的趋势预测;三是目标分析:每种设计方案都会产生不同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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