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备注可修改吗?

电子发票备注可修改吗?
  • 您好,亲您所问的电子发票备注可修改吗?为您提供答案如下:

    不能修改,不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出发票后备注栏就不能随意填写内容。

    根据我国《 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标准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摘要】
    电子发票备注可修改吗?【提问】
    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五分钟给您答复,请您稍等一下~【回答】
    您好,亲您所问的电子发票备注可修改吗?为您提供答案如下:

    不能修改,不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出发票后备注栏就不能随意填写内容。

    根据我国《 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标准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回答】
    希望提供的答案能帮助到您哦亲[开心]
    【回答】
    亲~感谢您的咨询,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请给我一个赞,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锦旗][大红花]【回答】
  • 电子发票备注栏不能修改。一旦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其中的备注栏是无法修改的。电子发票是经过系统生成和记录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完整性。发票的开具过程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一旦生成,发票的内容包括备注栏都是固定的,无法进行修改。如果在发票的备注栏中出现错误,通常的做法是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一张新的...

  • 开具成功后,发票备注栏信息不能修改,开具前可以修改

  • 开好的普通增值电子发票不可以直接修改,可以重新开发票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如未按上述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对《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的“红字...

  • 电子发票的电话号码一般不支持修改,具体详情建议联系归属地人工客服了解。

  • 无论是电子发票、普通发票还是专票,发票开具成功后上面的资料是绝对无法修改的,如果备注对发票使用有影响,就只能作废再开的;如果对方或者单位认为备注没有太大影响,可以不作废使用,主要看情况。严格来说是需要退回重新开具的。发票的备注栏写错了,是不影响发票的正常使用和报税的,但有可能会影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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