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汇兑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汇兑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相当于公允价值变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在未实际处置或结算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或结算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明确废止。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相当于公允价值变动,不再按照财税[2007]8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新税法下外币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收益作为其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计税,形成的汇总损失也准予税前扣除。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取得的任何合法收入,都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汇兑收益也不例外,企业应将汇兑收益计入收入总额,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汇兑收益作为一项收入项目,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这一计算...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筹建、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收益应作为其它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这与公司的业务无关,只与会计处理有关,如果公司做汇兑业务,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否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样的,如果你们碰到的是汇兑损失,除去符合资本化要求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

  •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帐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第五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款,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分月或者分...

  • 汇兑收益作为财务费用的减项核算,计入财务费用的贷方,不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汇兑损益,与其他损益一样,期末转入本年利润,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小企业会计准则汇兑收益,也是这样纳税

  • 要交。汇兑收益是冲减财务费用,增加了净利润。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红字)借:银行存款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