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时未售出部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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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算清缴是年度所得税清算与申报,它的收入与成本是该年度配比的。因此,只需将已售出部分相对应的成本进行结转即可;出售的年度再结转其相应的成本。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50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60%。如果能够提供原来的购房发票,营业税按照差额的5.6%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全额的0.05%缴纳。(五)作为公司出售房产收入,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差额的25%。
一般放在预收账款,如果是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按预算价和完成进度结转成本。这样会在每年汇算清缴时税负不太理想。建议放在预收账款,竣工了再转(那时单位成本基本已定)
土地增值税:一般是每月按所售房屋。地下室。车库的面积大小(144平米为界)以1.5%和3.5%的税率进行预缴,在工程完工后汇算清缴(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印花税:1.建安...
未过户房屋销售收入在所得税预缴时需确认收入 近日,栖霞 地税 的税务人员在风险应对中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报表显示该单位2014年度二季度将一栋自有房产对外销售,并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房屋售价为3400万元,买方已支付了3000万元,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2014年7月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该公司对该项收入未进行申报,理由是...
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按年度汇算清缴。开发产品完工以后,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是指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合法凭据的。对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目前,等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没有时间限制。 问题五:房地产公司开发成本核算哪些? 一、开发产品成本的内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