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到百分之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那你要看发票是否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也能抵扣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 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完符合抵扣的条件就可以抵扣,你收到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是小规模纳税人给你开具的专票,完全可以抵扣。
- 可以。
一般纳税人只要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税率是由开票企业性质决定的,不影响收票企业抵扣。 - 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到百分之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
- 只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但只能按票面上的税率和税额进行抵扣。
一般纳税人收到3%的专票按照3%缴纳税款。一般纳税人,如收到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总金额是50万元。那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50/(1+3%)*3%=1.46万元。
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在电脑上操作,扫描认证或勾选认证均可,不用去税务大厅认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票面标注的“税金”额抵扣,税率3%,进项税=含税价÷(1+3%)×3
取得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可抵扣的进项税=含税价÷(1+3%)×3
一般纳税人不能开百分之3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公司拿到另一家公司开出的运输专用发票,票面显示百分之三的税率,这家公司只要到税务局去认证或者在网上勾选平台勾选,就能在当月抵扣3%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