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都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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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后不是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一些不符合规定抵扣的还是不能抵扣的。
以下情况增值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前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7)进口货物,在海关计算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 境外的各种税金(包括销项税额);
(8)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9)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既然企业购进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是不能抵扣进行税额(原因是此类汽车无法区分是用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还是办公用途),那么该车的维修费和油费自然也不能抵扣进项,这和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材料不得抵扣进项应该是同一道理。如果油费是用于其他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货车,其增值税必然可以抵扣,这一点不存在任何争议。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具体的实施文件出台,建议企业取得油费发票时先行抵扣增值税,日后真不行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营改增后不是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一些不符合规定抵扣的还是不能抵扣的。以下情况增值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
1.建筑业营改增后,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2可以.抵扣项目: (1)建筑公司提供的劳务的进项税(含包工包料的工程款) (2)买材料的进项税 (3)日常办公费用的进项税(办公用品、水电费等)
对于接受方或购买方来说,无论开票方或销售方是如何征收方式,只要是取得的是专票,经认证后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通过后就可以抵扣。和行业没有关系。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之后,即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员工福利支出的费用也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2. 如果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那么这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 企业如果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视为销售行为,需计入销项税额。4. 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