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生产的产品发给客户做样品,销项税额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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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上的规定按视同销售处理。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库存商品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是实际操作中,都是挤入生产成本了。
法律分析:自产产品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需要视同销售处理。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实施条例》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
会计上的规定按视同销售处理。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库存商品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是实际操作中,都是挤入生产成本了。
付给客户新开发产品的样品:借:销售费用--付客户样品 贷:库存商品 补充回答:用于销售过程中免费赠送的样品 财税字〔1996〕079号文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
自产自销的产品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
不能,因为:该公司将生产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试验使用,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增值税处理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该单位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试验使用,虽然是销售过程中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