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企业所得税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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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次 项目 年度 盈利额或亏损额 可接转
1 2 11
1 第一年
2 第二年
3 第三年
4 第四年
5 第五年 2007 -100 100
6 本年 2008 -200 200
7 可接转 300
第3-10列都为零,注意11行正数就表示亏损了。 - 附表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
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填报本年及本年度纳税申报前5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本表反映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按规定可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亏损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份。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推5年,第6行为本申报年度。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数据(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可以并入的合并、分立企业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
5.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分析填报主表第23行数据,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5行累计数不得大于主表23行。10列小于等于4列负数的绝对值-9列。
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6行 本年 2008年 08调整后亏损 0 0 * * * * 0 0 0
5行 第五年 2007年 07调整后亏损 0 07调整后亏损 * * * * * 0 07+08调整后亏损合计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
第六行:本年 填2008年:第2列填66万;第4列填66万;第4列填66万;第11列填0。第七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第11列填6万 。
很好填啊,把你从03年起的亏损或赢利情况填上,再填上已弥补的数据和08年度可弥补及未弥补完可留到下期的数据填上就好了噻。
10、第10列第17行“合计”:正数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第3列第8行;负数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17行。11、第11列“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年度确认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收规定可以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形成的应...
附表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和内容 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填报本年及本年度纳税申报前5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本表反映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按规定可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亏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