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张海关 进项增值税 缴款书 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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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稽核比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每月申报期内,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 有一个专门的海关增值税认证的软件,在软件上操作,生成一个文件,在月初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把文件交给申报的人,需要税务系统内部做一个比对,比对成功后才能申报,否则,这笔进项税,没法抵扣。注意:申报和抵扣是同时进行的,是申报的时候,国税系统和海关系统做一个比对。只要比对成功,这部分进项税,就可以正常抵扣。填表的时候,也要填进海关进项税那一栏。
当然,你的海关文件,得提前做好,这样才可以申报。否则,系统无法辨识你的海关进项税。
1、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企业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二条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海关的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清单》(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关的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需要认证,应使用通用税务采集软件进行采集(该软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采集完毕后,从软件内打印出《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并导出电子数据至软盘。
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除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随同纳税申报表一起报送给税务机关。不报送清单及电子数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如果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且未超过报送期限的,纳税人可重新采集申请稽核比对;超过报送期限的,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请数据修改,再次进行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数据修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不属于纳税人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审核检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5、如果你公司使用了网上报税系统,可将网上报税系统升级后,通过网上报送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和下载稽核结果,再自行打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作为申报附列资料,在办理申报时一并报送。
如果没有使用网上报税系统,就通过通用数据采集软件上采集。现在使用的应该是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v2.3版(一般纳税人版)。 - 海关增值税缴款书的抵扣和有没有进出口权无关,一般委托进出口公司办理时,进出口公司也会以你们的名义在海关开具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你将缴款书上相关信息输入到采集系统,申报时导入税务系统就可以抵扣了。
- 计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收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具体账务处理如下:1、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买入价加关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贷:银行存款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其增值税额应通...
您好,因为第一次抵扣海关票是需要去税务局进行采集的,采集成功后才可以抵扣,所以在得到税务局通知说可以抵扣之前,税款是要暂时计入待抵扣进项税的。税务局通知抵扣当月,再从待抵扣进项税中转出来。未名明德
海关开具的 叫做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海关在进口商品时,向进口商收取进口关税和其他费用的凭证。该缴款书详细记录了进口商品的名称、数量、价值以及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等信息。以下是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详细解释:解释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定义...
4.下载比对结果后 ,进入报税系统 - 进项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文件导入(第三个文件接口导入).5.导入后,在申报主界面中生成表二,此进项税会在第5栏中显示 海关完税凭证认证期为180天,如果你录入的数据完全正确,但网上认证又不通过,可以填盖上公章,带原...
根据税总发〔2013〕76号规定,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无需向海关发函核查。企业可将此缴款书重新采集,形成重号票。随后,由双方主管税务机关按规范进行核查。违规方需将进项转出,而符合规定的方则可进行通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