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202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2020
  •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 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根据国家规定,除国家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为促销目的而支付的。它们既有共同的...

  • 企业进行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时,需遵守一定规则。若这些费用符合特定条件,其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可直接在税前扣除。反之,一旦超过这一比例,超出部分则可结转至之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这表明,企业在筹划广告与业务宣传活动预算时,需考虑其与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以有效利用税前...

  •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一般而言,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特殊企业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

  • 法律分析: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否则企业可以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范围内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出部分则可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结转扣除。法律依据:1.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非国务院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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