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起征点是多少
- 法律分析: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4年10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起征点提升至每月5000元。综合所得以年度收入额减去六万元基本费用和专项扣除、附加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起征点即征税起点,是开始征税的数额,全额征税,未达起征点不征税。个人所得税调整了征税机关与自然人的社会关系,适用于居民与非居民。此法明...
法律主观:个税起征点 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 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
【法律分析】:目前个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1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410。【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此税法具体分为八个区间,对应不同税率。1、工资在1-5000元范围内,税率0%;2、5000-8000元,税率3%;3、8000-17000元,税率10%;4、17000-30000元,税率20%;5、30000-40000元,税率25%;6、40000-60000元,税率30%;7、60000-85000元,税率35%;8、超过85000...
我国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税的免征额目前为5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