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
- 一、影响保险产品的价格。税负是保险产品定价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在现行营业税体制下,保险产品定价中考虑了营业税因素。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税负情况有所变化,对企业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保险企业需调整产品定价机制来保持产品利润率的稳定。二、在目前的营业税制下,产品的定价可以简单理解为:产品价格=赔付成本+营业税+佣金+费用+期望利润。营业税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定价高低。有研究表明,当增值税率较低时,保险公司保持产品价格不变的话,利润率会有所提升,而如果是保险利润率不变的话,产品价格就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这表明,实施较低的增值税率对于保险公司与消费者来说是双赢的过程。三、另外,保险行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也都与税制、税率密切相关,在5月1日正式实施“营改增”后,保险公司需要重新进行计算。由于保险行业尚未正式实施,具体的减税效果还难以估量,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完全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对于进项发票的管理力度。从其他已经试点“营改增”的地区和行业来看,减税效果整体还是比较明显的。有数据显示,2012年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2015年底,全国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累计实现减税达到6412亿元。“营改增”对于第三产业的推动效果也较为明显,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由2012年的45.5%逐年提高到2015年的50.5%,首次占据 经济“半壁江山”。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金融保险业自2016年5月1日起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日常经营管理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直接面对大量机构和个人客户的保险公司而言,短时间完成“营改增”切换工作是一项极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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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免税政策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规定执行。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金融保险业自2016年5月1日起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日常经营管理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直接面对大量机构和个人客户的保险公司而言,短时间完成“营改增”切换工作是一项极大的挑战。扩展阅读:【保险】怎么...
金融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尤其是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分支机构,应遵循《关于金融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藏财税[2016]28号)的指导原则。按照规定,这些企业采用的增值税缴纳方式是:分支机构按月就地预缴,地市级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则在分支机构所在地进行预缴,而总机构则是按季汇总缴纳。在此方...
从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到5月1日正式全面试点,留给保险业以及其他几个同批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时间已经不足一个半月。3月23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有关配套政策同时下发,保险业关心了很久的政策问题也终于得到了明确。税制改革对于任何行业的影响都是全面而...
按照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规定: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