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收费是否交入财政专户
- 这个是要交的。 省直事业单位(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必须全额、直接缴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收缴分离的原则,实行银行代收制。各单位不得在所属事业单位或经营实体开支费用、发放补贴和福利等;不得以发放奖金、福利、承担费用等形式替代租金(含承包费)、投资收益等。据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分为经营性收入、处置(赔偿)性收入和特许使用权转让收入。此前,各项收入都是由省直事业单位自己支配,而现在各单位必须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经批复后才能支配其中的经营性收入。处置(赔偿)性收入和特许使用权转让收入在除去相应开支后的结余部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此举将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透明。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需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行政事业性收费,如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收费;其次,涉及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的收入,例如土地出让金、矿业权出让收益等;再者,应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涵盖国有企业分红等;此外,政府在举借债务时所筹措的资金也需按规定上缴;...
需上缴财政专户款的费用包括:行政事业性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解释如下:行政事业性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在履行公共职能的过程中,依法收取的各类费用。这些收入主要用于保障政府的日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为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这些收入通常需要上缴财政专...
根据国家相关财务规定,事业单位在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即企业利润收入后,应使用银行存款向财政部门缴纳。具体会计处理如下:借:应缴财政专户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用于记录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当事业单位收到这些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办法所称特定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偿债准备金、待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代管预算单位资金等。本办法...
2.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这部分资金主要指政府通过出让土地、矿产等资源的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这些收入是财政专户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3.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这部分收益来源于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利润上缴,以及政府通过持股方式获得的分红等。这些收益作为财政专户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支持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