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的填写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A类)填表说明:
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从基础数据中提取纳税人基本信息,判断“征收方式”是否为“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不属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给出相应提示。
2.“税款所属时期”,填写纳税人实际经营的月(季)度税款所属时期。系统自动带出实际经营的税款所属时期,可进行修改。
3.第2行“营业收入”:纳税人填报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按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
4.第3行“营业成本”:纳税人填报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按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
5.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10.第5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税率25%。
11.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
12.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第7行≤第6行
“减免所得税额”包括过渡期减免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鉴于新的减免税办法及过渡期减免税衔接办法尚未出台,本行“减免所得税额”只对系统中现有的相关减免税批文和备案信息进行提示,不进行强制监控。
13.第8行“实际已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8行“实际已缴所得税额”有关取数口径:
取上个月份(季度)申报表(补充申报表)的第12行已预缴所得税额+上个月份(季度)申报表(补充申报表)的第13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取本月(季)税款所属期的预缴税款信息表中的征收项目为“企业所得税”的税款属性为“分期预缴税款”、“延期申报预缴税款”、“其他预缴税款”的余额合计数(并且入库余额大于0、开票金额大于0)+Σ|min((Ai+1-Ai),0)|,i=0,1,2,3…,其中Ai为第i次补充申报的应补退税额,A0为原始申报表的应补退税额。此公式考虑了补充申报的应补退税额比原始申报的应补退税额少的税款。
14.第9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第9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若为负数,系统默认为零,不计入“多缴税金”。
15.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6.第1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2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4
17.第13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税率25%。
18.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9、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本行数据从《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对应栏目中取得。
纳税人的预缴方式为“据实预缴”时,只能填写第1到9行数据,不能填写第10到22行数据;纳税人的预缴方式为“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时,只能填写第10到14行数据,不能填写第1到9行及第16行数据;当纳税人的预缴方式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时,只能填写第16行数据,不能填写第1到15行数据。
20、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数值从系统参数中取得。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
构:
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
21.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数值从系统参数中取得。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
构:
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
22.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季或本月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总机构填报的本行数据生成附表《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的“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数据。“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数值从系统参数中取得。
(1)实行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
(2)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
构:
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
(3)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
(4)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表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行数据生成附表《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的“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数据。
23.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本行数据录入后,生成附表《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对应纳税人识别号的“分配比例”数据。
24.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本行数据由系统计算,并生成附表《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对应纳税人识别号的“分配税额”数据。
25.逻辑关系
(1)H6=H4×H5,H6≥0
(2)H7≤H6;当H6=0时,H7=0
(3)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的逻辑关系:
纳税人按季预缴所得税时,H12=H11÷4;
纳税人按月预缴所得税时,H12=H11÷12。
H14=H12×H13。
(4) 实行汇总纳税方法的纳税人的逻辑关系:
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H9=H18+H19+H20
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H14= H18+H19+H20
实行按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H16= H18+H19+H20
H22=H20×H21
说明:Hn代表第n行,如第5行=H5
Jn代表第n季度,如申报第二季度则为2
Yn代表第n月,如申报第四月份则为4。
H20=附表《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的“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H21=《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对应纳税人识别号的“分配比例”
H22=《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对应纳税人识别号的“分配税额”
第2行“营业收入”:填写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第3行“营业成本”:填写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
二、填写申报表 1.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税务识别号、地址、联系方式等。2. 录入收入与成本:根据财务报表数据,准确录入年度总收入和总成本。3. 填写利润及税收相关项目:计算净利润,并根据税收政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4. 附加调整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加计扣除或抵扣的项目,如研发支...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 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在填写该表时,纳税人需注意表头项目的填写。其中,“税款所属期间”一栏,纳税人应填写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
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 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表头项目:包括“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其中“税款所属期间”填写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
答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的填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一、表头信息填写 1.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全称。3. 申报日期:填写实际的申报日期。二、申报数据填写 1. 营业收入:填写本季度的营业收入总额。2. 营业成本:填写本季度的营业成本总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