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比如收款10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0/1.17*0.17=1452.99.小规模商业企业计算方法:比如收款10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0/1.04*0.04=384.62小规模工业企业计算方法:比如收款10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0/1.06*0.06=566.04
    10000是含税收入,除1.17是不含税收入,乘0.17是应交增值税。以此类推。这样解释明白吗?
  • 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

  • 法律分析:1、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2、应交增值税计算方法。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

  • 法律分析: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1)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

  • 应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1、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2、简易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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