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以一并享受高企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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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原则,高新技术企业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企业适用统一的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进行分配,其分支机构可一并享受税率式减免优惠。
因此,只有居民企业才能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支机构不能办理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包括总机构和非法人分支机构。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新设分公司除视同独立纳税人外,总公司与分公司汇总纳税,分公司也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提示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需要是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与母公司合并申报,不可以单独申报高企。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符合高企认定其它条件,可以申报高企。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总机构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居民企业选择适用税率及减半征税的具体界定问题: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
4、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如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仅就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该优惠;总机构设在自贸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该优惠。(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总机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减免税额减去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