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 法律分析: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六、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予以扣减。
法律依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一)计息期间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预缴)税款入库之日止。(二)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12月31日实行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 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并按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三)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基准利率计算加收利息。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经税务机关调查,其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必须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的,税务机关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适用本条第(二)项规定。(四)按照本条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3、企业在原...
一、高新技术企业可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待遇。此外,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可享受两年的免征所得税优惠。二、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可在5年内享受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政策。三、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 (一)政策要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概述:1.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使得实际税负降至2.5%。2.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0%。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