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变更税务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根据企业进行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确定需要哪些手续:
1、变更注册资本:
(1)变更的决议或补充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2)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注明未注资的除外)。
2、改变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企业提供上级部门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4)没有国有企业上级部门任命书的纳税人,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对不提供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3、改变登记注册类型:
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改变注册(住所)地址或经营地址:
(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若经营地迁移到市内其他行政区的需提供)。
(3)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供经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通知书》。
5、改变银行账号:
(1)银行开立账户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变更缴税账户时提供)。 - 有关办理公司税务登记证变更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一般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出具)
(一)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 各办税服务厅
(二)申请条件: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资料要求:
1、企业纳税人申请一般税务登记变更,除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登记变更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任职书复印件;
③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涉及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性质变更的,除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外,应视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改制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改制批复。
2、个体纳税人申请一般税务登记证件变更,除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登记变更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房产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四)办理时限: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五)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二、跨区变更税务登记
(一)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 各办税服务厅
(二)申请条件:
市区各分局、各县(市)局税务分局之间纳税人发生因实际经营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以及因从事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需要转至专业管理分局管理情形的,属于本业务范围。跨区变更登记业务包括迁出业务处理和迁入业务处理。对属跨市区、跨各县(市)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要求,由迁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迁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三)资料要求:
(1)《税务登记变更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证明文件;
(5)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发票领购簿、委托代征证书和代征票证等)。
(四)办理时限: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天办结。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申请跨区税务登记变更,资料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
(2)内部流转迁出分局管理员进行审核确认、完成迁出资料的准备,以及迁出分局分管局长进行意见的签署。
(3)资料内部流转至行政审批中心,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完成跨区变更业务所涉及的系统操作。
(4)对纳税人持经迁出分局审核同意迁出的《税务登记变更申请表》,符合条件,行政审批中心当场办结。
三、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摘要】
请问企业名称变更,以后税务登记如何办理?【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并不意味着所有手续结束,往往还需要伴随相关其他证件同时变更。【回答】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回答】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回答】
我们是明非企业,不是工商企业,名称变更后税务如何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提问】
1.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5.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公章;
9.税务变更表(可以去现场办理办更时领取并填写后盖章)【回答】
首先在工商做地址变更手穿,待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后到所管辖的税务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根据税务的要求调整主管税务局所,是否需要转移主要根据当地税务的具体要求,有的地区即使地址有迁移,税务主管局所也不需要办理税务转移手续,主要是因为,税务不愿意将任何税源转出,所以最主要的是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之后...
一、首先在网上预约。税务正常和没有逾期才可以在就近税局办理,不需要约所属税务机关办理。二、准备变更的资料,公章+营业执照。以下一套资料交送税局。除变更税务登记盖两个章外,基它每页盖一个章,盖的都是公章,位置最好空白处。1.变更税务登记表,最右角上+中间右边都要盖章。税务需要变更信息...
法律分析: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的同时分跨区或非跨区,具体如下:一、正常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出具)(一)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各办税服务厅(二)申请条件: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
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企业需要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检,确保信息更新、合法合规。6、若有变更,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范围等,应及时向地税局申请变更税务登记证信息。以上流程是合伙企业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的基本步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细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地税局,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