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期末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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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坏账准备金的处理,税法和会计处理的规定不同。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9]35号)规定,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是否能够作为一项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应当按照资产的定义予以合理地确认和计量。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但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公司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通知》还规定,对公司的坏账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
在会计处理上,提取坏账准备金的方法主要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三种。无论是提取坏账准备的依据,还是提取坏账准备的方法,其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的规定都存在较大差异。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按照税收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由于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坏账准备的提取是采用“差额提取”的方法,因此,在年终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只能在当年度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范围内进行调整。
如果企业当年度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提取限额,则按实际提取数在税前扣除,不作任何纳税调整。其差额部分,在以后年度也不得补扣。
如果企业当年度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税法规定的提取限额,则应当按照其差额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以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这一规定与坏账准备的会计核算相同,在按上述方法进行纳税调整时,无需考虑应冲减的坏账准备(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和新增加的坏账准备(指收回已核销的坏账)。 - 是的,(1000+40)×25%。
- 是
这是暂时性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60 - 坏账准备一般是指企业计提的准备,这个计提的金额与按税法规定比例计提的金额可能不相等,只有按税法规定比例计提的才可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两者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整。
坏账准备调增是否应纳税,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来看。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按照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但调整后的增加部分不能全额扣除,而是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可扣除的额度。坏账准备调增是否应纳税,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来看。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按照规定计提的坏账准...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调增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做调增?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对于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需要计提坏账准备。这个过程涉及到了两个会计科目,即“管理费用”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借记“管理费用”科目6800元,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6800元。这表示企业已经确认了6800...
坏账准备不可以税前扣除了,所以是要全额纳税调增的。
按照上述思路,A公司2002年度-2005年度就坏账准备涉及的纳税调整金额计算确定方法如下:2002年度:从利润总额中扣除的坏账准备为2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1000×5‰=5万元纳税调整金额=20-5=15万元,即调增应纳税所得15万元2003年度;从利润总额中扣除的坏账准备为4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