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 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剔除不可以进入税前扣除的数据就可以了。
  • 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限额=845×12%=101.4(万元),实际捐赠支出5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 不一定都需要。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

  • 营业外支出不是都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有些情况是不需要调整的。 比如说资产损失(固定资产正常报废、转让或存货盘亏)就不需调整。生产经营没有关系的支出应该调整,罚款罚金滞纳金需要调整。 除规定范围内的公益性捐赠和税务局审批后允许税前列支的资产损失外,其他的营业外支出项目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税法规定:对于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非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不准扣除。 计算方法:第一步,把企业会计利润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调整金额包括以列“营业外支出”的全部捐赠;第二步,将调整后的金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准许扣除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第三步,用...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调增是在(二)扣除类调整项目中调整,如果是税收滞纳金就在相应的栏次中填报,如果没有对应的项目就在35行(四)其他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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