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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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以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公告》中明确了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公告》中还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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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七条的规定,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本规定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公租房的税收优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租金收入税收减免 公租房作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其租金收入享有税收减免政策。对于公租房的出租方,政府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比如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降低公租房运营成本,确保公共住房资源的持续供应。二、投资公租房的税收抵免 对于企业和个人投资公租房建设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61 号可知,如果贵司采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则该项目所占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并且作为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另外贵司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免征契税、印花税,贵司出租公租房签订的租赁协议也免征印花税。相关规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
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显示,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专家认为,政策有助于后续相关市场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预计更多保障政策将出台,尤其是公积金制度、居住...
5月9日,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显示,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财政部为了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提出了诸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