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所得税汇算清缴
-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 按损益表直接将2008年的利润额填在本表就可以了,其他的年度不用填写.
09年度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借:应交...
2009年版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是在充分总结了2008年税务管理经验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操作指南》内容,并结合2009年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修订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还考虑了专家读者的建议,修正了表述不准确的部分,并新增了“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填报”等相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和2009年全国所得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时间根据不同地区的税务要求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汇算清缴的申报工作。但也有部分地区规定在5月31日之前完成这一流程。汇算清缴是企业年终结算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缴纳等关键环节。通过这一过程,企业可以准确了解全年应纳税...
200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当注意的问题与风险 1.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法律效率问题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