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
- 法律分析:一、扣除比例一 0%。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扣除比例二 1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三、扣除比例三 30%。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四、扣除的特殊情况。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法律分析: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否则企业可以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范围内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出部分则可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结转扣除。法律依据:1.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非国务院财政、...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企业应确保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总额不超此比例,才可在税前进行扣除,以减轻税负。具体操作时,企业需详细记录并核算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支出,确保其符合15%的比例限制。例如,若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范围内,准予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可在后续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 特定行业扣除标准提高至3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
针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税法规定了两个不同的扣除比例档次。对于一般企业,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为15%,即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继续扣除。而对于特定行业,如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以及特许经营模...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比例,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15%,也可能是30%。这个比例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类型和具体的税收政策。一般来说,对于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