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退回的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退回的期限
  • 如果是货物以及其他非发票本身原因,对方拒收的是180天,
    如果是自己写错发票对方拒收的,是次月以内,也就是本月及次月可以开红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 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后,最长360天内可以退回开具红字发票。
  • 退回重来只有当月才行,隔月就只能开负数发票了,开负数发票要去税务局申请,具体操作去问税务局,不能认证可以退回重开。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 如果购方没有进行认证 可以拒收退给销方
  • 90天
  • 退回重来只有当月才行,隔月就只能开负数发票了,开负数发票要去税务局申请,具体操作去问税务局,不能认证可以退回重开。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

  • 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 如果购方没有进行认证 可以拒收退给销方

  • 不能退回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6个月,如果没有认证,已经超过认证期(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认证期是180天),就不能认证抵扣,也就不能退回不能作废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了。如果已经认证,不能退回,只能由购买方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是180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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