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能税前扣除。

  • 不能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罚金和没收财物属于行政性处罚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 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 你好,根据税法规定,这些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 不能的。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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