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一个企业是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

如何区分一个企业是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
  • 企业可以划分为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中小企业又可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另外还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扩展资料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失效的表征

    1.中小企业往往重生产与销售,忽视财务管理。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才,中小型企业往往重生产与销售,轻理财与内部管理。特别是在经济景气时期,中小企业面对大量可选择的市场机会,更容易忽视财务管理。一旦经济景气状况发生变化,市场竞争激烈,中小企业忽视财务管理所导致的后果就会充分暴露。因为,经济不景气时期中小企业一方面会受存货积压和应收账款膨胀的困扰,另一方面却有会面临筹措短期资金的困难。

    2.会计核算工作能力薄弱。受到组织成本、生产规模和人才资源等方面的限制,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非常简单,专业性很不强,内部控制较弱。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力量薄弱,会计制度通常不能健全。由于对优秀财务管理人员的吸引力不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欠佳,导致最高决策者难于进行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的作用,忽略生产、管理与效益的关系。

    3.缺乏内部控制制度,随意性较大。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和与此相关的资金周转率较低,中小型企业往往缺乏严密的资金使用计划、与库存管理和交易结算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随意性较大。加之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有限,结构单一,不具备大型企业那种内部资金调度的能力。另外,会计核算质量不高,经营历史不长,财务资料不够充分;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会计核算易受不健康因素的干扰。

    4.难于应用科学而又有效的分析工具。中小企业由于内部和外部的各种限制而难于采用科学有效的分析工具进行财务管理,如被公认为科学而有效的分析工具———现金流量贴现分析在中小企业中难于采用,原因有:其一,中小企业的管理资源匮乏,经营者未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不能使用科学的决策分析工具;其二,由于中小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和管理行为分界不清,经营者穷于应付日常事务而没有充足的时间运用贴现分析技术,企业采用简单的分析被认为是理性的经济行为;其三,贴现技术的分析成本过高;其四,中小企业关心的首要问题是生存,重视近期而不是中长期现金流动。

    二、影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失效的因素分析

    1.支持要素。支持要素主要是指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国家法律支持、资金支持。(1)缺乏政策和法律支持。多年来,我国政府在政策体系上主要是重点扶持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对中小企业没有形成系统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另外,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中小企业扶持法,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规定散见于一些法律规范中,且主要侧重于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很少有对中小企业弱者地位保护的规定。(2)融资、税收、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倾向于大型企业。大企业在融资、税收、土地使用有政策优惠,同等条件下,大型企业可以比中小企业优先得到贷款。相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中小企业的总数和工业总产值都占全国的绝大多数,但贷款规模却占全国信贷总额很小的份额。中小企业的税费较多,重复收费和收税的随意性较大,一些政府部门把中小企业作为摊派各种费用的对象。

    2.企业内部管理要素。企业内部要素主要包括企业管理机制、人才要素、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等。(1)整体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中小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会计管理不是孤立的,它必须与其他管理部门进行配合和协调,有较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才会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2)缺乏专业管理人才。中小企业受其规模之限,管理分工较粗,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特别是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家族经营,很难吸引人才,所以中小企业经营者往往就是企业主自己,即使不这样,聘请的职业经理也很难达到与大型企业经历相当的水准。(3)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混乱。

    3.财务内部组织要素。财务内部组织要素包括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管理等因素。(1)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虽然设有会计管理制度,但因为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致使会计管理职责不分,越权行事,会计执行的随意性较大。(2)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分工职责不明确。大中企业机构设置比较科学、规范,人员的分工职责明确,普遍地实行总会计师下的财务会计处,确立了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中小企业因为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组织形式,会计组织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管理跨度小、幅度窄。由于受规模、财力、人力的限制,中小企业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容易产生交叉重叠现象,影响会计人员职能的发挥,特别是不利于企业的内部控制。(3)会计人员操作不规范,人员流动大,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大企业工作环境、工资待遇、提拔机会优于中小企业,大企业的会计人员比较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较高,同时大企业对员工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中小企业由于吸引优秀人员比较困难,同时又由于人员流动频繁,普遍存在会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会计人员受领导干涉较多,工作热情不高等问题。因而,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的素质和待遇都有待提升。

    4.会计核算、监控要素。会计核算、监控要素包括会计确认、记录、报告、监控等要素。(1)会计核算不规范。相比于大企业,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特别是小型企业诸如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观随意性较大。(2)内部会计监控不力。大型企业内部监控机构、人员配备比较齐全,诸如设置了内审部门,设有财务总监,执行总会计师制度,会计人员之间相互牵制。但中小型企业则不尽然,中小型企业内控机构不健全,认为没有必要。另外,中小企业人员精简,一个人兼任几种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其自我监控能力差,这与中小型企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有直接关系。(3)外部监控随意。由于国家监督的重点放在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外部监控比中小型企业的监督力度大,对中小型企业的外部监督就显得比较软性化,没有法规、条例支持。所以,对中小型企业的外部监督主观多于客观,随意多于规范。监管力量主要来自于注册会计师和地方政府及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但监管力度不大,大部分监督部门只是站在各自的立场各行其是。

    三、结语

    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明显处于劣势,其失效的影响因子主要包括四大类,即支持要素、企业内部管理要素、财务内部组织要素、会计核算和监控要素。环境要素对其他几个要素起着决定作用,该要素位于财务管理的起点地位;企业内部管理要素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保障;财务内部组织要素是财务管理运行的组织保证;会计核算体系要素位于整个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会计监控要素是会计正常运行的保证。
  •   大企业,中型企业和小企业根据在册人数而定,和大小城市划分一样,注册资金不能作为区分依据,比如;做房地产的,资金很大不能划分为大企业。
      另外员工人数、公司年收入、是否国有控股这些都可以作为衡量因素。在国外是你所缴纳的税金来判断,当然只是少数国家。
  • 你好!
    大、中、小型企业界定。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划型额度标准是:以5000万元为限,资产总额和销售总额都在5000万元以下的,都是小企业,5000万元到5亿元的,为中型企业,5亿元到50亿元的,是大型企业,50亿元以上的,是特大型企业。另外,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其规模在划型上差距也会很大,如纺织、化工、轻工企业和钢铁企业就差很多,新的划型标准会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区别。【摘要】
    小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怎么区分【提问】
    你好!
    大、中、小型企业界定。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划型额度标准是:以5000万元为限,资产总额和销售总额都在5000万元以下的,都是小企业,5000万元到5亿元的,为中型企业,5亿元到50亿元的,是大型企业,50亿元以上的,是特大型企业。另外,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其规模在划型上差距也会很大,如纺织、化工、轻工企业和钢铁企业就差很多,新的划型标准会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区别。【回答】
  • 1000人以下中小型企业,一千人以上的大中型企业。
  • 主要以纳税来确定。年500万元以下为中小型,500以上为大型企业;同时看你的固定资产安置的就业人数,固定置产5000万元以上安置就业人员1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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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按照广东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摘要】
    餐饮中的大企业与中小企业是怎么区分的?【提问】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按照广东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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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型企业:指从业人员500人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主业有上市子公司的企业。小型企业:指从业人员50人以上,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微型企业:指从业人员5人以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50万元以下的企业。详细划分:从业人员:是指在企业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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