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分包建安发票的开具方法及税务问题有哪些?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丫丫的,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去看这个问题和回答,累死我了。
我先介绍下,本人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做的是税务会计,建安发票这块还算是比较的熟悉了。接下来我一个一个的给你回答。
1、“税务说按1000万缴税,发票可以开2000万”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可能你当时听错税务局的回答了。如果当时你们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建安合同金额是1000万,然后结算金额是2000万,就有可能开出2000万的发票,不过绝对不可能只按1000万的金额进行纳税,而应按2000万的金额作为纳税依据。而A公司分包的金额跟你们公司无关,下面跟你解释。
2、分包和总包哪个先开票这个问题是这样的。首先你要清楚的一点是,建安开票的流程:税务报备→开票→结算(报备则为税务备案:下同)。而总包要在分包之前进行税务报备,这样分包才能有上级项目编码,如果分包在总包之前进行税务报备,那么分包开出来的发票就不能在总包中进行抵扣。接下来是开票,开票是分包要在总包之前,这样的话才能在分包缴纳的税款在总包那抵扣。如果总包在分包之前开票的话,那总包都把税缴纳完了,就无所谓抵扣不抵扣了。
3、税务局的回答简直就是扯淡。项目地的税务局给工程项目报备的时候是按外出经营管理许可证(我们熟称为:外管证)上的金额和合同的金额(当然外管证上的金额和合同金额肯定是一样的)进行报备的,这跟分包不分包没关系,而分包的金额由B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对于开工时要进行税务报备更是扯淡了(假如: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延期开工日期,税务局怎么解释?所以他们回答的一点道理都木有),只要我们的外管证没有过期就可以进行报备,如果他们还说无效,那你跟税务局的领导反映。不过对于外管证应在A公司开出之后一个月内到项目地进行报备,不然就要重办外管证了,这个问题一般在跨省的时候会出现这个问题。
4、A完工了,则会与你公司进行结算,同时将结算金额减去已开票金额的差额,补建安发票给你们公司,跟你们公司未付款没有任何关系。而A公司没有进行开票,只要外管证没有过期便可在什么时候开票就在什么时候开票,当然外管证是可以延期的,只要你们公司出个证明就行了。所以什么滞纳金也是扯淡。
补充的回答:上面说A公司分包给B公司的问题,对于建安项目分包的一般都是劳务,当然也有可能是工程分包。你说A公司分包300万给B公司,那么B公司就要开300万的发票给A公司,并要求A公司付款,A公司在开票给你们公司的时候,可以用这300万产生的税费进行抵扣,理由是这300万不是A公司做的工程,A公司不用承担分包的税费。这是A公司与B公司的关系,跟你们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
最好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你公司给A公司工程做,你们要管这发票的问题。你们作为甲方,只要A公司去开发票就给你是了,管他是怎么开出来的,只要是正规的建安发票就行了。还有一点,就是你们作为甲方,付款之前必须要求建设单位给你们提供正规的建安发票,不然你们就推延付款了。
不知道你明白了木有,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出来。一起分享下。希望采纳! - 1、1000W中的300W是B级分包开给A级总包的发票,不存在要开2张发票,B级是向A级收款,并不是向你公司收款,B级分包的发票并不存在你公司的名字,跟你公司没关系。然后A总包拿B分包的300W发票可以抵消A的300W,那么A就只缴纳700W的税款就可以开出1000W的发票给你了。
2、先开B分包、后开A总包。否则原则上来说A总包不能抵扣的。
3、关于外管证金额多了,不正确,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文件。各个地方税务操作略有不同,但按理论上来说多了,不是少了,是可以开出发票的,一般金额多了,结算没那么多钱也是可以的; 关于未备案问题,有个文件规定要一个月之内到对方税务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视为自动作废,但这个文件不是全国统一的。
4、无外管证缴纳全税是无时间限制的,如有外管证且当地税务局建档了,是有限制的。其次可以申请延长申报期限,不过延长期限和减免滞纳金需要提交资料,需要审核,需要工作日,就怕你来不及。一般申请延长期限的都是在本地有税务登记证的,且连续一段时间都无力承担税款的。
建议:打一份书面申请,阐明绝对与事实相符,请负责人签名,公司盖公章---指A级总包的名义。直接找施工地税务局科长级领导,例如管理科科长、所长说明情况。一般都会酌情考虑,下面都是严格办事的,要他们减免也没权利,只有领导有权限。 - 总包工程中,建安营业税实行属地原则,现分包单位在建筑地的地方税务局开具建安发票,税务局已经代为开具了发票并收了建安营业税,请问总包方如何计算纳税?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该条款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总包方可扣除分包款后以差额为营业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关于开票问题,假设总包工程款为200万元,其中分包为50万元,现在的处理模式应为:总包人向建设单位开具2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50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包以分包开来的发票金额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
法律分析: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总包方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分包方,总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总之,建筑行业中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开具发票的正确做法是,由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发票,而非总包方向分包方开具。确保发票内容准确无误,及时支付款项,并遵守财务和税务规定,是双方合作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首先,总承包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发票。在这一过程中,总承包方作为收款人,甲方作为付款人。这个步骤确保了总承包方与甲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得到合法记录。接着,分包商向总承包方开具建安发票。此时,分包商成为收款方,而总承包方则成为付款方。这一环节直接反映了分包商与总承包方之间的工程结算情况。综上所...
分包方按实际款项开具发票缴税 总包人按总包价格开票 按总包--分包 差额缴税 但必须提供分包发票
总包需向被挂靠的一般纳税人支付工程结算款,并要求对方提供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以确保合法的税务处理。对于违约金和罚款的发票开具,分包方收取总包人的违约金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方可以抵扣相应的税金。相反,如果总包收取分包的违约金或扣款,他们会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分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