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税收学:定量税前提下推导税收乘数

大二税收学:定量税前提下推导税收乘数
  • 比例税情况下的税收乘数推导:k=-b(1-t)/[1-b(1-t)]
    税收并不直接影响总支出,它是通过改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影响消费支出,再影响总支出。例如,政府决定减税ΔT,从表面上看,似乎会立即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ΔT,并进而影响消费支出,实际并非如此。因为在边际税率为t的情况下,减税ΔT后,居民收入(而不是可支配收入)增加ΔT,这部分增加的收入中又有数量为tΔT的部分作为税收被征纳,因此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实际应为(1-t)ΔT。这个(1-t)ΔT可支配收入将按边际消费倾向b诱致消费支出增加b(1-t)ΔT,这是减税收后第一轮总需求(总支出)的增加,第二轮将增加b(1-t)^2,依次类推。
    上述过程可用一个简单的数学模型推导:
    ΔY =b(1-t)ΔT+b(1-t)^2ΔT+…+b(1-t)^nΔT
    =[(1-t)+(1-t)^2+…+(1-t)^n]bΔT
    ={-b(1-t)/[1-b(1-t)]}ΔT
    从而有:ΔY/ΔT=-b(1-t)/1-b(1-t),即税收乘数。
  • 2、华为的研发费用投入特别大,到达了1419亿,而国度为了鼓舞研发支出,研发费用是能够加计扣除的。用浅显的话来说,研发每花的一块钱能够抵两块钱的本钱。另外,在一切税种之中,增值税才是最大的税收来源,以华为的范围,每年交纳几百亿是比拟正常的。同时,华为是典型的高薪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