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财税[2000]7号与国税发[2002]13号

如何理解财税[2000]7号与国税发[2002]13号
  • 两个文件是一致的,都是对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方面的规定。即,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视同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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