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酬税的税率是多少?

培训课酬税的税率是多少?
  • 此收入为劳务收入
    按劳务收入的方法计算
    不超过4000元的为(4000-800)*20%
    超过4000但不超过20000的为20000*(1-20%)*20%
    超过20000的按加成征收率计算

    基本上就是这个样子,可能公式有误,记得不是很清楚
  • 培训费属于服务业范围,列入营改增范围。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如果属于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但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应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即企业当年提取并且实际使用了的才可在税前扣除,扣除上限为企业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5%;
    企业虽在当年按规定提取,但未实际使用的教育经费不得税前扣除。对于你公司2006年以前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累计余额,根据上述规定,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必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第(七)条第2点规定:“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增值税
  • 培训课酬属于劳务报酬,因此基础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 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 1、收入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 楼上说的对
  • 培训课酬属于劳务报酬,因此基础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四千元的,用收入减去八百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四千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极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两万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

  • 培训课酬属于劳务报酬,因此基础税率为20%。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 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 培训费属于服务业范围,列入营改增范围。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如果属于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但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应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即企业当年提取并且实际使用了的才可在税前扣除,扣除上...

  • 具体而言,每次课酬收入应被视为一个纳税单位。如果每月的课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额-800元)*20%。如果收入超过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额*(1-20%)】*20%。

  • 具体而言,每个月外聘教师所获得的课酬将被视为一次收入。根据现行税法,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每次收入额-800元) * 20%。而对于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情况,则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调整为:【每次收入额*(1-20%)】* 20%。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按照“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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