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饲料包括哪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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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 您好亲饲料产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增值税优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饲料,税率为13%。(《增值税暂行条例》)[
2、对部分饲料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121号) 运用该政策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区分免税“饲料”。《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明确了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
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
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另外,以下产品属于免税“饲料”:
(1)骨粉。(《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4号))
(2)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
(3)饲用鱼油。(《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5号))
(4)黄粉、白鱼粉和谷朊粉。(《关于划分饲料添加剂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1999]206号)) 下面产品不属于免税“饲料”:
(1)饲料添加剂。
(2)宠物饲料产品。(《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
(3)金霉素、伏球、黄霉素、阿散酸和奶粉。(粤国税函[1999]206号)
3、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82号))【摘要】
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哪些【提问】
您好亲饲料产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增值税优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饲料,税率为13%。(《增值税暂行条例》)[
2、对部分饲料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121号) 运用该政策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区分免税“饲料”。《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明确了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
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
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另外,以下产品属于免税“饲料”:
(1)骨粉。(《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4号))
(2)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
(3)饲用鱼油。(《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5号))
(4)黄粉、白鱼粉和谷朊粉。(《关于划分饲料添加剂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1999]206号)) 下面产品不属于免税“饲料”:
(1)饲料添加剂。
(2)宠物饲料产品。(《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
(3)金霉素、伏球、黄霉素、阿散酸和奶粉。(粤国税函[1999]206号)
3、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82号))【回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一条 规定,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
现规定免税预期产品的范围如下:(1)单一散装饲料。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中提取的产品或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麸皮、酒糟、鱼粉、草料、饲料级磷酸氢钙、菜粕、棉籽粕、向日葵粕、花生粕及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产品。(2)混合服务。指两种或两种以上按一定比例分配的单一散装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和...
此类产品包括:一是单一大宗饲料,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特定粕类产品;二是混合饲料,由多种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按不低于95%比例配置而成;三是配合饲料,根据不同动物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由多种原料配制而成,能满足动物除水分外的全部营养需求;四是复合预混...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范围包括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以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二、混合饲料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置而成,其中单一大宗饲料...
免税饲料产品主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和混合饲料,以及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等几种类型。单一大宗饲料指的是以单一来源的产品,如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原料,或者是其副产品,例如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特定类型的粕类产品,如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