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后地税的发票没用用完的怎么处理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营业税的票据过渡到6月30日,这以后取得的手撕发票肯定是不能用了。没有报销的尽快报销
- 没有用完的地税机关发行的发票,可以退回原税务机关进行缴销,不能继续使用了。
- 没有用完的空白发票可以申请交回地税处理
- 地税发票需要缴销。税务局专管员会找你的。
- 为什么不早去缴销?建议去税务局缴销。
- 你可以打12366咨询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纳税人从地方税务局购买的普通发票若未使用完,如何处理?首先,国税局对于尚未开通CA认证的地区,对由地税局迁移来的“营改增”纳税人,无论是地税是否已开通CA认证,统一采用非CA证书方式(密码+验证码登陆)进行网上申报,无需处理CA证书。对于国税局已开通CA认证的地区(包括...
营改增后有剩余地税发票,用到6月30日,之后就不可以再用了。单位营业税免税,还剩余地税发票,需要开5月份前后的销售额,按照原来的方式方法开就行了。能使用地税发票开,但需要在国税做纳税申报。
只是企业作废,可能需要到地税验票;考虑到过渡便捷问题,还是到地税缴销或以当地税务意见为妥。
营改增纳税人在5.1-6.30之间开具的尽管是地税的营业税发 票,但按国税总局的规定,此间的营业收入应向主管国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另外附加税费仍需按原来的征管规定办理。
营改增后原来购买的地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只有缴销地税发票后才能领用 。建议缴销原地税发票,领用 ,以便生产经营。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