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预收款怎么处理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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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情况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六条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
2、月末处理 A、结转未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B、预缴转入未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建筑安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到预收款,需要预缴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首先,当收到预收款时,会计分录应为: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是在收到款项的同时开具发票,会计分录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如果销售出去的货物尚未收到供货方的发票,则需要进行暂估入库并结转成本,分录如下: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在商业交易中,如果纳税人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进行货物销售,其增值税销项税的核算应当按照货物发出的时间点确认。当收到预收款项时,会计处理如下:借记账户"银行存款",金额为90,000元,表示收到的预收款;同时贷记账户"预收账款",同样为90,000元,以反映预收的货款关系。到了产品实际发出的日期,例如...
1、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预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贷:银行存款 3、相应预缴附加税费: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是什么?预收账...
预收租赁费缴纳增值税的方法如下:1、企业预收租赁费的,在收到的时候计入到预收账款科目,然后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在租赁所属期间内确认收入和对应的税费,即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增值税上必须确认收入,并在当期申报缴纳增值税;2、如果企业先开具发票的,在开具时,应该确认收入和税费,其分录为: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