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 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三条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 根据《 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实行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

  • 资源税纳税依据具体如下:1、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从价定率计算资源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应税产品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

  •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规定如下:1. 若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进行销售,则以销售数量作为课税数量;若自用,则以自用数量作为课税数量。2. 若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自用数量,可采用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数量作为课税数...

  • (1)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以课税数量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例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3)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

  •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销售额或销售量。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与资源的开采、生产以及销售活动密切相关。具体来说:1. 销售额或销售量是资源税的计税基础。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应按照其销售额或销售量来计算资源税。这种计税方式旨在真实反映企业对资源的占用与使用情况。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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