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税负1.6,进项税2874.18,如何求销项税

已知税负1.6,进项税2874.18,如何求销项税
  • 1、应纳增值税额=本期销项税金-本期进项税金-留抵税金
    上期没有留抵税金的话,应纳增值税额=本期销项税金-本期进项税金
    2、税负=应纳增值税额/销售收入
    上面公式换算下就是:税负=(本期销项税金-本期进项税金)/(本期销项税金/0.17)
    本期销项税金=本期进项税金/(1-税负/0.17)
    如题进项税金=2874.18/(1-0.016/0.17)=3172.8
  • 下载这个表格。
    在电脑的网页里(本页)下载,可以试试。
    希望可以帮助你。
  • 举个例子,假设某人的工资为6374元,扣除“五险一金”和3500元的扣除数后,剩余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874元。根据税率表,2874元落在1500元至4500元的范围内,因此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因此,该人的应纳税额为2874元乘以10%,再减去105元,即287.4元减去105元,最终应纳税额为1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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