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核算中,“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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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免税或减税待遇 财税[2009]125号规定,居民企业从与我国政府订立税收协定的国家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税收法律享受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 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该免税或减税数额可作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用于办理税收抵免。3.境外所得适...
直接抵免是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间接抵免是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例如我国居民企业(母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在所在国(地区...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对于境外的所得,无论是否汇回,都应按规定计算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境外所得部分的应缴税款可以按半年或按年计算预缴,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对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和境内的所得合并统一计算参加汇算清缴,结清税款。
【答案】:B、D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企业可选择两种方法之一计算境外所得税已纳税额的抵免限额: “分国(地区)不分项”或“不分国(地区)不分项”。
(1)企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企业注册登记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2)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汇总计算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