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4)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当纳税人未能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进行纳税申报,或者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未能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相关报表时,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税务机关会首先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正,若未能及时改正,将面临罚款,罚款额度最低为二千元,最高可达一万元。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他们不...
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
对于故意伪造、变造、隐藏或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接到税务通知后仍拒绝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导致少缴或多缴税款的行为,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执行相应的法律责任。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将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进行处理。如果扣缴义务人未能正确扣...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管法第六十二条是税收征管中的重要法律条款,它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法律责任。为了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税收征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按时履行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义务。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