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消费税纳税地点?

如何确定消费税纳税地点?
  • 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缴纳税款;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缴消费税税款;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京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由海关一并计征。
  •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在哪?
  •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原则上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有:1、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

  • 1、消费税的征税地按照属地原则确定,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和自己生产、使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申报纳税。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代理人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4、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口的应税消费...

  • 2. 纳税地点的确定原则:消费税纳税地点的确定,通常是按照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地、销售地或者进口地的税务管理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具体的纳税地点可能因应税消费品类型、销售方式以及企业的注册地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3. 应税消费品类型与纳税地点:不同类型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地点可能有所不同。例如,...

  • 如何确定消费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

  •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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