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异地开发需要办哪些税务手续

房地产企业异地开发需要办哪些税务手续
  •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应注意的是目前大多地方是国税和地税均需办理税务登记。其实国税也不是不允许异地开发,只是它要求异地开发需要办理分公司罢了,这与建设厅的文件并不抵触。
  • 房地产企业异地开发,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 所得税原则上回注册地申报、交纳,但有的地方要求预缴部分所得税。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

  • 一、房地产企业异地开发,需要在异地税务局缴纳几种税金,所得税在本地缴纳还是异地缴纳 企业在异地开发房地产,原则上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所得税,但有些地方要求预缴部分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异地从事生产经营,...

  • 正常的一样.只不过就是在房地产坐落地纳税.

  • 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即应当预缴增值税。二、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纳税人出租房地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销售含税收入÷(19%)×3%;纳税人出租房地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为=销售含税...

  • 营业税在房地产开发地缴纳。所开发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分两种情况:①开具外经证(即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机构所在地缴纳;②未开具外经证的,在开发项目所在地与营业税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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