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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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缴纳税款确实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以后可以延期缴纳。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因此,纳税人发生因未能及时确认抵扣而不能按期缴纳增值税的行为,同时伴随上述规定情形的特殊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时,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国家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有权限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核准。
二、欠税用留抵税额抵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为及时追缴增值税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因此,纳税人发生因未能及时确认抵扣而不能按期缴纳增值税的行为,同时又不符合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增值税。对于不能按期缴纳的增值税,作欠税处理。对未及时抵扣的 ,根据情形进行合法处理后,在次月及时进行正确的抵扣操作。由此,在次月的申报中产生增值税留抵税额,纳税人及时与当地国税机关取得联系,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从而解决进项税抵扣问题。
这样的处理方式下,企业将损失一笔滞纳金,但相对于虚假申报的税务风险来说,自然要稳妥得多。 - 可以,但手续不是很好办下来。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缴纳税款确实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以后可以延期缴纳。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
一般纳税人只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需要有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1、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
1、自开发票冲红: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次月15日内,可以办理自开发票冲红手续。如果该发票属于自开发票,则在次月15日后可以随时办理。2、接收的发票冲红:企业在收到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在次月15日前办理接收的发票冲红手续。如果该发票不属于自开发票,则需要在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增值税普...
当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若发现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且收到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则应立即进行作废处理。所谓作废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一、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