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黄金首饰,受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还是扣缴义务人

委托加工黄金首饰,受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还是扣缴义务人
  • 扣缴义务人
  • 扣缴义务人.
  •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

  • 无论受托方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都是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除加工金银首饰外),但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的,由委托方在机构所在地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而受托方是企业,则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个体工商户...

  • 立即对外销售的和成本一起记入库存商品,继续加工的计入应交税费。 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库存商品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 应交

  •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仅在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时,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在会计处理时,受托方需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消费税"科目。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

  • 《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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