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 营改增后,5月1日起,原地税营业税发票将停止使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 八、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 你是说的营改增企业吧,根据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先前在地税领取地税发 票的营改增纳税人,在2016-6-30前仍可以继续使用,在7-1之后必须使用国税增值税发 票,未使用完的发税发 票应上缴主管地税机关。

  •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局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在此之前,试点纳税人已经领取的地税局印制的发票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仍可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正常使用。若遇到特殊情况,试点纳税人可向省国税局申请延长发票使用期限。省国税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延长使用,并确定具体延长到何时。最长...

  • 法律分析:定额发票不能用于报销的实际内容是: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局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局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按照总局规定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注意:这里所说的失效发票指...

  • “营改增”后地税发票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国税局向同级地税局提供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