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营业税金及附加不是很明白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征税依据: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征税标准一般为:
1、城建税计征标准=实际缴纳的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市区7%、县城和建制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 计征标准=实际缴纳的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3、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征标准=实际缴纳的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1% - 应该是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或处在营改增阶段的服务行业。
1、营业税是对劳务课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征税。但是,当企业有货物销售,又有劳务发生时,既要征营业税还要征增值税,这是混合销售行为。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不涉及混合销售行为的,就不存在营业税加纳问题。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
税率3%。
3、如果本月不交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也没有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不用缴纳。
4、平抑基金、教育发展费、堤防费属于地方费(很多地方没有)。所以,根据它们计税依据来定是否缴纳。如果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的,只要发生销售额,就要计算缴纳。 - 一般说,营业税金及附加是用来核算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与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无关。
- 销项减去进项得出来的数,比如销项-进项=100,那么计提税金就是: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100*7%=7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 100*3%=3
-地方教育费 100*2% =2
-防洪费 100*1%=1
那么营业税金及附加=7+3+2+1=13 - 问题太模糊。
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入主税种是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附加税要缴纳,主要还是看你们公司是哪个地区的,地区不同缴纳的附加税不同 城市建设维护费 7% 必须缴纳 教育费附加 3% 必须缴纳 地方教育费 1%、2% 地区不同规定不同,好多地区可以不用缴纳此税种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时,依据为当月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及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几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首先,城建税的计算方式为当月缴纳的增值税乘以7%。这项费用是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对增值税进行进一步征税,旨在支持城市建设和发展。其次,教育附加...
如果你执行的是会计准则,那么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含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但并不是所有的营业税和消费税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列如处理不动产产生的营业税,是计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回消费税应税的加工货物,可能计入加工成本里。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它主要核算在营业环节发生的税额;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是应交而尚未交的税额,它不一定是在销售主营业务环节时发生,除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应缴的税款都通过该科目核算。具体如下:1、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科目,与经营费用即三大期间费用,是一类科目...
3、计提所得税:借: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上交国家——上交地方 4、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5、地方规定的附加费按各地规定的比例缴纳,国家没有统一规定。6、城建税的税率则要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为7%;在县城、镇的为5%;在市区、县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