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营改增前 没开的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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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营改增前已经缴纳营业税未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的,向国税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核实通过后,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1、营改增之前的发票肯定是不能开了。2、如果该业务得到客户认可,可用营改增之后的发票开具 3、提供该业务清单,取得税局认可 ,不要被当做虚开 。(具体做法自己把握)
营改增已经两年多,除了房地产对于营改增前出售商品房已交营业税、未开票的可以开具 ,其他都已经过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但是已经...
营改增前已经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用申报缴纳增值税。超过期限不能补开。房地产企业预收款已经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时间限制。
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第十七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零税率”开票,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预收款”。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全款,待下个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不再将已经预缴税款的预收款通过申报表进行体现,将来正式确认收入开具不动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