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详细介绍一下出口退税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谁能详细介绍一下出口退税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退税登记】
      1、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三份,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一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2、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需持委托出口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和国税税务登记证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注册退税登记。

      3、出口企业退税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填写《退税登记变更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两份,退税机关、企业各一份)。按照规定企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退税登记的范围包括:
      · 改变名称;
      · 改变企业代码;
      · 改变法定代表人、财务经理、办税员;
      · 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 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
      · 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 增减注册资金(资本);
      · 改变隶属关系;
      · 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 改变或增减开户银行基本帐号;
      · 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 企业在办理变更退税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
      · 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 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
      · 退税机关发放的原退税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登记表等);

      4、出口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骗税行为暂缓退税,依法终止退税业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前,清算已退税款,追回多退税款,再持有关证件向原退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退税登记。
      出口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退税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退税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退税登记。
      出口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退税登记机关申请注销退税登记。
      出口企业办理注销出口退税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 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外商投资企业
      应报送政府部门的批复和董事会决议;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注销登记的证件或吊销执照决定书;
      · 原退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
      · 结清税款、罚款、滞纳金的缴款书复印件;
      · 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5、未办理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对逾期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企业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1000元罚款。

      6、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实行年审和定期换证制度,时间由市局统一制定。

      【出口退税《办税员证》制度】
      (该项制度目前已经取消)
      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 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 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
  • 1、查阅相关文件,领取登记表 企业应当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口产品经营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申报受理 出口退税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当按照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并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

  • 法律主观:出口 退税流程 具体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

  • 办理出口退税流程是:1、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纳税义务人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2、海关应当审查材料,并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散明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3、返还税款。【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

  • 法律主观:出口退税办税流程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二、购买出口企业在退(...

  • 外贸出口退税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是出口企业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海关审核无误后,出口企业需向税务局申请开具出口货物报关单,这个单据是后续退税的关键文件。第二步,出口企业需将报关单和相关单据提交给税务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税务局会根据出口商品的税种、税率和出口数量等信息计算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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