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扩印营改增后归国税还是地税,开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

摄影扩印营改增后归国税还是地税,开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
  • 财税2013 37号文件的应税服务范围是正列举,你不在营改增范围内,应该还是属于地税管辖,开具营业税发票。
  • 还是归地税,开地税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除交通运输业外,在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六大现代服务业中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很明显,摄影扩印服务行业应该不属于通知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行业。
    附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 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和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改革需要和当前实际,科学设计,稳步推进。
    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试点的范围与时间。
    1.试点地区。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
    2.试点行业。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 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3.试点时间。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及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1.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 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三)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
    1.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2.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3.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4.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组织实施
    (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和预算管理及缴库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经国务院同意,选择确定试点地区和行业。
    (二)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改革试点的征管办法,扩展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设计并统一印制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面做好相关征管准备和实施工作。
  • 摄影扩印不在这次”营改增“的范围内,还是应开地税票的。
  • 摄影摄像属于服务业,由地方税务局(地税)征管。

  • 广义上的生活服务行业要广泛的多,它包含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餐饮、娱乐、租房、买房、工作、旅游、教育培训等生活相关的“衣食住行用”都属于这类服务的范畴。狭义的生活服务是指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的家庭服务,比如看护婴幼儿、护理老年人、家庭秘书、钟点工等。遍布全国各地的地方门户网站、信息港...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