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去也所得税进行有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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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需要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就是指前面所说的分公司。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总、分支机构都要办理税务登记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管,并按规定的比例分别就地按月或者按季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跨省市设立的下列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
1. 税法列举的,所得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的企业;
2.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在当地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
3.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计算预缴所得税。
4. 上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 居民企业在 境外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市(区、县)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预缴所得税的具体管理办法,根据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 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国有邮政企业(包括 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 工商银行股份...
筹划原则及注意事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筹划原则是将总部设在西部地区最优。若无法做到,可在西部设立分支机构,提高西部地区机构的分摊比例,降低整体税负。注意西部地区享受优惠税率的条件限制,包括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要求及西部地区范围。企业需准备相关材料,提前向税务机关确认享受优惠资格。
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7〕2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这是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基本要求。接着,企业...
1.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纳税申报企业类型”栏次勾选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2.应填报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问题四、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需要报送哪些材料?答: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应...
税务机关在处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和合并纳税的企业,需要实施协同管理。首先,当总机构或汇缴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汇总或合并纳税的申报资料时,若发现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的申报内容存疑,会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送协查函,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收到协查函的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