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前开的地税发票还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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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还有效
是有效的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局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局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按照总局规定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您发放发票。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您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只要合理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公司制度允许,发票报销可以跨月。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
只要合理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公司制度允许,发票报销可以跨月。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
发票的出售时间、印制时间,并不代表开据时间,所以,只要发票是真的,就没有问题,可以报销。对于以前年年度印刷的发票能否使用,税务总局还曾专门明文规定“可以使用”,因为不允许使用会产生极大的浪费。